印章的没落


  第一次用印,是在上山的那一年。因为每一位到山里去的都能获得一份补贴,需本人亲领,更需盖章。在这之前,我从未有过私章,为了这笔钱,到街道里开了张证明,刻了个私章,领了钱。

  早先,印十分神圣,刻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私印也是不能随便的。刻印铺子是特种经营,普通人刻个私章,先得有张证明,证明上更需要有一大印。而且个人私章的大小也是有规矩的,普通人的普通章,是最小的那一种,大概在一公分见方。如果你的工作有特别的需要,比如我父亲是财会,他的章就要稍大一点,大约在一点五公分见方。但这个章只能用在他的工作上,比如我伯父寄了什么东西来,用来领取的章是另一个私章,因此父亲必需另刻一个一公分大小的私章。

  那时候的邮递员都会带上一盒印泥,因为所有的挂号信,包裹单投递时都需要当事者盖印,以便严肃责任。签字在那时候是不受认可的,假设你死活不想刻个印,那么,从逻辑上说,你终将饿死,因为你没有印章,没有一家单位会将工资付给一位不肯盖印的人。所以,从逻辑上说,这印章不但神圣,甚至是生命的保障。

  不管是在文字里还是在影视中,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?所有的罪犯盖的全是手印!可见,犯了罪的人是没有使用印章的权力的,即使是那种只有一公分见方的私章。更奇怪的是,所有的罪犯却都允许签名。因此,在我小时候脑子里形成了这么一种定势,如果签了名外加按了手印,那准是犯了罪无疑。这么说,这印章不但是神圣,不但是生命,而且是自由的象征。

  正因为印章有着这许多的好处,所以在山上的那几年里,我们一帮人充分的利用了它的价值。在山里的那阵子都很懒,尽想着不劳而食,时不时上公社找专管的书记签条子要粮食,批条上面需盖上他那个神圣的二公分大小的私章。但并不是每次都能如愿,干脆,几个人一合计,找个懂行的,用印刷的腐蚀技术依样画葫芦做了一个。从此,过三二个月,自个写张条,自个盖个印,粮食有了,生命无忧了,肚子饱了,出工不出工也无所谓了,满山的疯去吧,不是自由了才怪。

  个人的私章尚且如此,公家的大印那才叫真牛。有人因为那个大印活了,也有人因为那个大印死了,这些人因为那个大印奋发了,另一些人因为那个大印沉沦了。有多少人因为那个大印笑了,又有多少人因为那个大印哭了;事事顺畅与步步艰难,昼夜狂欢与终生洗泪,儿孙环膝与妻离子散。总而言之,统而言之,天下大事,饮食男女,全都在它的掌握之中。这么说吧,有了大印,水能变油,没了大印,油也是水,牛吧?

  而且大印的级别效用相差极大,就算是工厂吧,国营的比集体的大印就要大上一圈。那大一圈的意义并不在感官上,那是一种很实际的利害,要不,当时的人就不会为了是国营还是集体而劳心伤神了。至于上下级所拥有的大印的差别那就更大了,一个小大印的苦恼跟一个人的苦恼有时也是很相像的,甚至更严重。一个人的苦恼只是一个人或一家人的苦恼,但一个小大印的苦恼有可能是几个人以至于几个家的苦恼呢。这是有实例的,曾经有一个大印将所有市属企业全改了姓资,八年了,那些大印治下的小大印们治下的无数的人还在耿耿于怀。

  我有一阵子喜欢上了治印,手头有二本书,一本是说文解字,一本好象是秦汉印谱。在古代印谱中有许多大印,虽然古代印章多以官名为字,但事实上与现在以部门名为字是一样的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古代的官更干脆,是官就是管,怎么着?当然,封建社会,尚不知民主包装为何事,也难怪。我更喜欢古印,第一,古印虽说也是官印,但毕竟是几千年以前的了,没有官大压死人的感觉,面对文帝之玺时也无需战战兢兢。第二,古印更好看,那是艺术品,线条流畅,平和温润,不象现在的印既刻板又单调,一付冷冰冰的脸。

  秦汉印谱中的官印应有尽有,我记得有皇后之玺,现相当于第一夫人吧;婕妤之印,相当于妇幼委员会主任吧;有大司马,算是国防部长吧;大司徒,教育部長;有县尉,这应该相当于县公安局长吧;有范监,这估计是印钞总监,很多,几乎能想得出的官都能找得到。所以,以印治民估计是悠久中华的古老传统。但发扬光大并事无巨细包揽无遗的应该是二十世纪的功劳,想那一年为了一个小小的技改项目,不到五十张纸的可行性报告上盖了一百二十个印,你不佩服也不行呀。

  斗转星移,人物皆非,我怀疑印章正在没落。领工资,签个字也行了,收快递,签个字也行了。出门乘坐车船,也不需盖大印的证明了,甚至于连结婚登记也免了单位证明。更何况大街上小巷里的刻字摊上,什么印都刻,什么手续也不需要,只要你高兴,圆的方的,大的小的,私的公的,爱怎么刻就怎么刻。泛则滥矣,印章最重要的神圣之气一扫而空。有一天来了二个人,递上一份盖着市经委大印的函,说是办管理学习,每人三天,五百块钱。我大着胆子说,若是行政命令请发个有题头的正规函,若不是行政命令能否就免了?二人不答而去,就此罢休,呵,咱也牛一回。倒是那些没大印的有时还更难缠,比如时不时来几个戴帽子的,这些人我认识,就不清楚那帽子是真是假,每每来时,我总需自愿点什么,但从来没给我看过大印,说实在的,我也不敢说想看大印,谁让咱是自愿的呢。所以,如今牛不牛并不一定和大印的有无大小成正比。而此前发生的二件事,更加证明了我的怀疑。

  一个是“假结婚证惊现醴陵”,这个假可不是犯罪的假,这是当地乡镇民政办正正经经地为民众办的半假。据说动机简单,就因为这家民政办想赚六块钱,买了民间的假本本,写上真名字,盖上真大印。另一个是“建设部要求坚决制止个别地方印制假房产证”报称:“社会上个别印刷厂家擅自印刷房产证,并以高额回扣为诱饵,拉拢一些房管部门订购,还声称受建设部委托定点专业印制。”(注:有些政府部门太清纯,人家一声称,他就信了。)动机还是简单,还是这一些房管部门想创收为民众办的半假证,假本本写上真名字,盖上真大印来的。据说,这些半假证在法律上是无效的,所以政府广而告之,以免百姓上当受骗。注意了,这个广而告之的政府不是那个做半假证的政府,此政府非彼政府也。这真是纳闷呀,就象绕口令一样绕糊涂了。也许有一天,报称在某一地出了一个假政府,你也不必睁大眼睛故作惊诧。这说明什么问题呢?这极大的说明了大印的没落,你想想,虽说那半假证的本本是真假,但那大印可是真真的呀,原来,现如今这真真的大印竟然一点点权威也不存在了,因为盖了真大印的半假证没有法律效应!你有结婚证,但老公不是真的。你有房产证,没用,那房子天知道是谁的。当然,这样做是对的,半假也是假。要不然,盖了真大印的假本本或是盖了假大印的真本本满天飞的话,那又会是什么情景?

  印章的没落,似乎想告诉我们一些事吧?
  

   2004年6月16日星期三